一、
主办: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
陕西省文学艺术家联合会
承办: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
陕西亮宝楼责任有限公司
二、
协办: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
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
三、
展出时间:2007年12月28日
展出地点:陕西省亮宝楼(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)
四、
展览组织委员会: 顾问:靳尚谊 杨永茂 马中平 刘文西 主任:刘大为 刘斌 晏 朝 杨晓阳 副主任:戴志祺 赵振川 委 员:(按姓氏笔划为序) 马民选 井汉升 邓维东 龙 瑞 李 昂 刘绍昆 宋 鸣 杨家永 杨长庚 郝 平 周荣生 罗中立 钱来忠 催俊恒 韩书立 樊昌哲 秘书:杨家永 副秘书长:樊昌哲 大展办公室主任:何虎林
办公室副主任:胡颖 翟艺文
五、
评审委员会: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。
六、
作品征集: 1、 全国范围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。 2、 凡以中国画、油画形式创作的山水、人物、风景、花鸟、静物画作品均可参展。中国画:(无需装裱)宽、高不超过1.8米。油 画:作品每幅规格(加外框)宽、高不超过1.8米。 3、 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、标题(注:和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宽)、以及详细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。
4、 本展览收取作品展览费(含退件费):中国画每件100元、油画每件150元。海外作者收取参展费每件50美元。
5、 展出作品约250件。
6、 作品请妥当包装,如有损坏概不受理,并用挂号邮寄,以免遗失。
7、 征集作品时间:2007年9月30日-2007年10月30日 8、 组委会办公地址:陕西省美术家协会(西安市北大街32号)
联系人:樊昌哲 何虎林 电话:029-872794849 收件地址:西安市雁引路35号亮宝楼(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)"第四届中国西部大地情-中国画、油画作品展"办公室。 联系人:翟艺文 付亚峰 电话:029-82069868 029-82069878 邮编:710061网址:www.sxlbl.com
邮箱:fyfeng369@163.com
七、
奖励: 1、 本展览设金、银、铜、优秀作品奖。金奖4件,每件奖金10000元:银奖6件,每件奖金6000元:铜奖8件,每件奖金5000元:优秀作品30件,每件奖金3000元。 2、所有入选作品将颁发入选证书,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。 3、所有获奖作品(含金、银、铜、优秀作品)作者均可作为申请加入美协的条件之一。 4、本次展览入选作品将全部收录出版画册,凡入选者获赠画册1本。
八、
退件和收藏:
1、凡获金、银、铜、优秀奖作品均由展览组委会收藏。颁发奖金后不再支付收藏费。 2、凡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支付油画人民币2000元,中国画人民币1500元,并不再退件。未入选作品一律退还作者。
九、
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,应视为以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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